学工通〔2016〕20号
关于组织助学贷款学生
做好续贷准备或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为提前做好今年助学贷款受理准备和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按照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现就组织助学贷款学生做好续贷准备或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下学期拟继续贷款的学生(简称“续贷”)
(一)组织学生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学生于5月25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维护个人信息。
(二)组织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为优化续贷办理流程,自2015年起助学贷款系统中增加了续贷声明功能,请二级学院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学生于6月25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工作。系统操作路径:续贷声明审核。续贷声明的书写内容及要求如下。
1、续贷声明书写内容包括三方面:个人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家庭目前情况;继续贷款意愿并诚信还款承诺。
2、续贷声明书写要求:字数不得少于100字(系统强制要求),语句通顺,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
二、关于组织贷款毕业生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应积极主动了解2016年毕业贷款学生的就业或升学情况,掌握学生的最新联络方式,提醒、督促贷款毕业生于6月1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系统操作路径:“贷后管理”-“毕业确认”。
(二)组织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时,二级学院应采取适当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诚信教育和还贷流程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学生个人征信意识,确保每一名贷款毕业生都能掌握正确的还款方法。同时应着重向贷款毕业生强调以下两点:
1、如更改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二级学院负责贷款工作的老师,以便学校及时提醒贷款同学还本付息。
2、若有能力提前还款,请在毕业前尽早申请还款,避免毕业后工作繁忙忘记还贷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给工作、生活带来不便。
(三)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定期通报各高校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完成情况,对完成率低的学校将予以批评。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学生工作处也将定期通报各学院关于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完成情况。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28日
报: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发: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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